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余额给予 年化 1 个百分点 贴息(前 5 年 · 60 期),单户可贴息贷款本金上限 100 万元;按月抵扣利息,实现"免申即享"。
贴息期限固定为前 60 期(5 年);若贷款期限不足 5 年,按实际期数贴息。贴息按当期剩余本金动态计算,结果仅供测算参考,以经办银行实际结算为准。